草案规定,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电子信息接收者同意或者请求,不得向其手机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商业性电子信息。此外,实行网络身份管理,草案也作出相应规定。
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和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。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窃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,不得出售或非法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。
草案要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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